一、 学院核准课程成绩组成: 课程成绩即为学生前三学年的必修课和专选课的加权平均成绩 二、 奖励加分原则 奖励加分类别及等级参照《伟德bevictor中文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》。 奖励加分原则如下:学科专业类竞赛国家级特等奖分值不超过20分,国家级一等奖最高分值不超过15分,国家级二等奖及省级一等奖最高分值不超过10分,国家级三等奖及省级二等奖最高分值不超过5分;知识类、综合素质类奖项对应降低5分档次;奖、助学金类证书不加分。具体加分细则如下: (一)奖励类 1、获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、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15分、10分、8分、6分。获“挑战杯”湖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8分、6分、4分。 2、获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或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、银、铜奖者,分别奖励7分、5分、3分。获“挑战杯”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或湖北省“互联网+”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4分、2分、1分。 3、获全国大学生化学(或物理、生物)实验竞赛、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竞赛及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、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、全国生命科学创新创业大赛或药苑论坛创新成果大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5分、4分、3分。获湖北省大学生化学、物理、生物实验技能大赛及赛区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、制药工程设计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3分、2分、1分。获湖北省大学生化学化工报告论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3分、2分、1分。 4、获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5分、4分、3分。获湖北省普通高校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3分、2分、1分。 5、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一、二、三等奖者,分别奖励3分、2分、1分。 6、获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一、二等奖者,分别奖励2分、1分。 7、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数学建模竞赛一、二等奖者,分别奖励4分、2分。获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、数学建模竞赛一、二等奖者,分别奖励2分、1分。 8、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、一、二等奖者,分别奖励4分、3分、2分。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一、二等奖者,分别奖励3分、2分。获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(湖北赛区)一、二等奖者,分别奖励2分、1分。获湖北省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一、二等奖者,分别奖励2分、1分。 9、获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一、二等奖者,分别奖励2分、1分。 10、获全国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者,奖励4分。获湖北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,奖励2分。 (二)论文、专利类 1、在国际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SCI学术论文者,二区及以上奖励7分,三区及以下奖励5分,其他作者见备注;在伟德bevictor中文版认定的重要期刊目录(国内学术期刊)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者,奖励3分,其他作者见备注;以第一作者在其它中文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者,奖励1分,其它作者不给予奖励(均以正式发表为准,仅有录用通知单不得加分)。 2、获发明专利者(已授权)奖励7分;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者(已授权),奖励3分。 (三)项目类 获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者,奖励4分;获湖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者,奖励2分。 (四)证书类 1、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、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者,奖励2分;获软件设计师、网络工程师、电子商务设计师、信息系统监理师、嵌入式系统设计师、软件评测师、多媒体应用设计师、数据库系统工程师、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者,奖励1分;获程序员、网络管理员、电子商务技术员、信息处理技术员证书者,奖励1分(同时获本条款两项以上证书者,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,不累加)。 2、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、三级证书者,分别奖励2分、1分。 备注: 1、在计算外语类、计算机类、数学建模类等具有工具类性质竞赛项目奖励分值时,参照相应竞赛分值得分。 2、奖励、论文(SCI论文、重要学术期刊)、专利的署名以第一作者为基准,按照第二、第三、第四、第五,奖励分值分别乘以0.5、0.3、0.2、0.1的系数。若为并列第一作者,且排名第二,则乘以0.6的系数。 3、其它未涉及事项,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。 三、 排名方式及依据 方式:综合成绩=课程成绩×60%+素质考核×20%+奖励加分(最高20分)。 依据:综合成绩从高到低。 |